平利政协机构设置
政协平利县委员会办公室
主任:余立贵
办公室工作职能:
1、拟定本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2、起草委员会、党组的综合性文字材料。
3、根据党组和主席会的要求,组织本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的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,结合实际提出建议,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谋服务。
4、组织筹备县政协举行的各种会议,督促检查全委会、常委会和主席会议所形成的决议、决定的执行情况,并及时向领导报告。
5、负责与县委办、人大办、政府办工作衔接、联系与协商,确保工作贯彻落实,加强与省、市政协联系与协作。加强与周边县市政协的联谊与交流。
6、制定机关工作、学习、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,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和机关建设。
7、负责组织协调各专委会有关会务、调研、视察等工作,协助抓好联乡镇和具体抓好包村工作。
8、负责文件处理、文档管理、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、车辆管理,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。
9、协助做好政协宣传工作。
10、做好主席和分管领导的政事务服务工作,按分工作好政协老干部联系与服务工作。
11、负责机关日常接待工作,及时办理委员有关事宜。
12、负责做好机关考核的具体工作。
13、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,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提案法制委员会
主任:黄修平 副主任:吴礼刚
工作职能:
1、拟定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2、起草本专委会视察、专题调研报告,整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向领导和有关单位反映。
3、组织实施县政协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关于提案、法制工作的决议、决定。
4、征集整理审查委员提案,督促检查提案办理情况。
5、负责本专委会与有关部门对口联系、协商的日常工作,加强与市政协对口专委会的联系协作。
6、组织本专委会委员对我县社会与法制工作开展调查、视察,向县政协常委会提交调研、视察报告,或向县委、县政府及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7、负责有关会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8、负责联系、指导本专委会委员开展活动,加强与委员之间的联系。
9、负责起草县政协有关社会、法制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。
10、负责本专委的宣传工作。
11、负责分管领导的政事务服务工作,按分工做好政协老干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。
12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财贸经济委员会
主任:陈长发 副主任:胡德贵
工作职能:
1、拟定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2、起草本专委会视察、专题调研报告,整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向领导和有关单位反映。
3、组织实施县政协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关于财政、贸易和经济建设工作的决议、决定。
4、负责本专委会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口联系、协商的日常工作,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协商的材料。
5、加强与市政协对口专委会的联系协作。
6、组织本专委会委员对我县财贸经济开展调研、视察,向县政协常委会提交调研、视察报告,及时向县委、县政府及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7、负责有关会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8、负责联系、指导本专委会委员开展活动,加强与委员之间的联系。
9、负责起草县政协有关财贸经济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。
10、负责本专委的宣传工作。
11、做好分管领导的政事务服务工作,按照分工做好政协老干部的联系与服务工作。
12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民族宗教文史委员会
主任:康 骁 副主任 :李鹏
工作职能:
1、拟定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2、起草本专委会视察、专题调研报告,整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向领导和有关单位反映。
3、组织实施县政协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议、决定。
4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协调维护团结和稳定工作。联系台湾同胞、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亲属代表人士,宣传贯彻党的“祖国统一、一国两制”的方针政策,促进祖国的早日统一。
5、负责县政协文史资料的征集、整理、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和对外交流工作。
6、负责本专委会与有关部门对口联系、协商的日常工作,加强与市政协对口专委会的联系与协作。
7、组织本专委会委员对我县民族宗教和文史资料方面的工作开展调研、视察、协商讨论,向县政协常委会提交调研、视察报告,或向县委、县政府及有关方面提出意见、建议。
8、负责有关会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9、负责联系、指导本专委员委员开展活动,加强与委员之间的联系。
10、负责起草县政协有关统战、民族宗教和文史资料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。
11、负责本专委的宣传工作。
12、负责分管领导的政事务服务工作,按分工做好政协老干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。
13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教科文卫学习委员会
主任:李代云 副主任:侯苗
工作职能:
1、拟定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2、起草本委员会视察、专题调研报告,整理本专委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。
3、组织实施县政协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关于科教文卫学习工作方面的决议、决定。
4、组织本专委会委员对我县科技教育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、卫生工作开展调研、视察,向县政协常委会提交调研、视察报告,或向县委、县政府及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5、负责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、协商日常工作,加强与市政协对口专委会的联系与协作,指导政协乡镇联络组工作。
6、负责组织委员座谈会、专题报告会、理论讲座、培训学习等活动,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。
7、做好宣传工作。建立完善宣传工作制度,协调组织按时召开宣传工作会议。
8、负责联系、指导本专委会委员开展活动,加强与委员之间的联系。
9、负责有关会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10、负责起草县政协有关教科文卫学习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。
11、负责分管领导的政事务服务工作,按分工做好政协老干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。
12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委员工作委员会
主要职责:
1、负责县政协委员的考察、管理、培训、联络、服务、考核考评等工作。
2、根据县政协总体工作安排,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,指导开展委员界别活动工作。
3、负责政协各镇联络组的联络联系和指导工作。
4、协助市政协联系协调驻县市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和管理考核工作。
5、完成县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