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
第 44 号
第 44 号
案 由 | 关于加快东四路北段道路建设的的提案 | ||||
提案人 | 冯 平 档案史志馆 |
理由:平利县城东四路北路,2018年实施道路硬化,铺设了水泥路,当时只铺设了一半,另一半一直没有实施硬化,来往行人和附近居民经常将建筑和生活垃圾丢弃在这里。此路临近县城主街道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。同时此路紧挨海石花酒店,该酒店每年接待外地旅客众多,也严重影响了平利的对外旅游形象。
建议:由城建局负责加快道路建设,改善市容市貌,提升平利对外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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